空氣化工產品(濰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為胡華利,注冊資本人民幣壹億元整,住所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濱海區綠色工業園臨港路以西、遼河西路以北。 空氣化工產品(濰坊)有限公司為空氣化工產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空氣化工產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是一家世界領先的工業氣體公司,位列美國財富500強,也是中國最大的工業氣體產品供應商之一。為開發山東省內的工業氣體市場,空氣化工產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組建了空氣化工產品(濰坊)有限公司,在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了濰坊濱海氫能源綜合項目。 該項目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了山東省建設項目備案證明,項目代碼:2020-370700-26-03-147303,于2021年9月由日照安科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于2022年1月由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出具了施工圖,施工單位為中石化工建設有限公司、中國化工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上海紹禹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江蘇興毅科技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南京華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2年2月初開工建設,2022年6月底竣工。項目建設完成后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簽署了建設工程交工驗收報告。試生產前企業組織廠內相關人員編制了試生產方案,并委托東營開元安全評價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試生產條件安全評價報告,聘請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了評審、對試生產條件進行了確認,對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整改。 該項目主要包含兩部分建設內容:天然氣重整制氫(屬生產設施)、氣體分裝和快易冷產品分銷(屬帶儲存的經營設施)。該項目天然氣制氫裝置的產品氫氣以及氣體分裝和快易冷產品分銷經營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液體二氧化碳、氬[壓縮的或液化的]、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氦[壓縮的]、混合氣(不含可燃成分)、混合氣(含可燃成分)、標氣(不含可燃成分)、標氣(含可燃成分)均為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修訂)的危險化學品,故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該項目建設完成后應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受空氣化工產品(濰坊)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公司濰坊濱海氫能源綜合項目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雙方簽訂《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后,山東齊信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確定項目負責人,成立評價項目組,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標準規范要求,通過對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分析和現場檢查,結合其生產的實際情況,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和有關法規、技術標準、文件的規定與要求編制完成了本評價報告。空氣化工產品(濰坊)有限公司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